因應疫情警戒降級後仍有許多防疫措施限制、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信心待提升,以及面對未來疫情可能反覆的不確定性,文化部今(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自 8/16 開始接受藝文產業申請「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文化部長李永得強調,期盼以補助藝文產業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 3 方案,具體落實協助藝文產業「創作不中斷、人才不流失、數位再進化」。

文化部長李永得表示,藝文紓困 4.0 補助自然人部分,已於 7/26 截止申請(事業至 8/31 截止),目前總計獲得自然人補助的人次達 3 萬多人,比去年紓困 1.0、2.0 合計人數,增加約 2 萬人,顯示此次疫情的普遍及嚴峻。繼藝文紓困 4.0 補助後,文化部深刻理解藝文環境短期很難回復正常,在綜合藝文團隊意見後,繼續推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全力支持藝文團隊維持藝文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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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表示,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商號的藝文事業,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出版產業、電影電視製作、流行音樂、工藝、文創、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可針對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創作能量、人才培力等 3 個補助類別其中之一或整合提出申請。

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補助的內容,包含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傳統戲曲、陣頭、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辦理實體、線上或虛實整合的售票或不售票展演;流行音樂線上直播售票演出、影視音虛實整合(擴增實境、虛擬實境、浮空投影、異地共演等)的展演活動。

創作能量補助內容,如視覺藝術創作及策展;表演藝術製作排練、劇本、曲目、舞碼創作、跨域實驗;書市擴展或作品數位化;電影長片、電視影集、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流行音樂內容等前期開發製作;博物館、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的創新研發或推廣計畫等。

至於人才培力補助,則包含各藝文產業可進行專業開發、表演方法、行政管理、團體經營、實務訓練、做中學課程、工作坊、交流活動等人才培訓計畫,以支持藝文工作者具備充足能量持續面對未來。

文化部指出,每一事業或團體以補助一個計畫為原則,最高補助250萬元。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策展及展覽執行費、行銷推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及演出費、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攝錄影、票務處理行政費、網路傳輸費)、防疫相關支出(快篩、PCR檢測、防疫用品)、補助訓練津貼、講師費等。

文化部表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自8月16日上午9點起開放線上申請,申請期限至9月22日止,申請事業或團體於系統填妥申請計畫內容,並檢附負責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影本、立案或登記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後上傳,即完成申請。詳細申請須知請參閱「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防疫及紓困振興專區」

文字/照片:文化部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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