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台中市流行音樂活動行銷推廣補助」即日起至明(113)年 1 月 5 日展開徵件,每案最高補助 50 萬元,預計明年 3 月公布評選結果。台中市政府新聞局表示,市府致力扶植流行音樂產業,鼓勵音樂愛好者來台中舉辦活動,透過持續推動產業活動行銷推廣補助政策,給予業者最實質的支持。
新聞局指出,疫後各地音樂演出活動如雨後春筍般蓬勃發展,台中市氣候宜人,且地理位置適中,為南來北往的交通中樞,盼藉由「台中市流行音樂產業活動行銷推廣補助」政策,吸引更多優質的流行音樂活動來台中舉辦,推廣富原創性的音樂作品,讓更多民眾認識並聆賞流行音樂,帶動流行音樂熱潮。
新聞局說明,凡於台中市辦理行銷或推廣流行音樂活動,並於明年 12 月 31 日前執行完畢,即可提出申請,同一申請者以申請一案為限;另為平衡區域發展、扶植在地樂團,此次增列活動辦理地點在「山海屯」地區及邀請「台中樂團」演出者為評選加分項目。歡迎有興趣者至台中市政府新聞局網站參閱相關規定,並於期限內備齊應繳文件、提出申請。
文字/照片: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