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綺貞
一張照片,有時候既是畫,是音樂,也是詩。
我常常坐在地上翻一本一本大大的攝影集,從裡面得到滿足。
小時候我喜歡翻著還看不懂的書,那幾乎還不算一本真正的書,因為我還不認得那些字,但是我擁有想像。
認識字以後,攝影給了我相同的想像。照片中陌生的臉,陌生的地方,到後來,看到照片出現陌生的攝影技巧,都一再刺激我的心智。
不用說,Ansel Adams、Avedon、Paul Strand、Karsh、Man Ray,他們的光芒,都是熱愛攝影者心慌時的祈禱文。最近我喜歡 Michael Kenna,還有 Josef Koudelka。他們的黑白照片都有攝人心魂的魔力。孤獨,燦爛,悲傷,清新又強烈。
我喜愛攝影,有很大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喜歡攝影這一種孤獨的本質。一台相機的背後只能有一雙眼睛,一個快門只給唯一的手指。在無法分析的瞬間快速的判斷,充滿樂趣。人很難同時在這裡,又在那裡,可是你看到剛剛拍下的照片,所有曾經存在過的瞬間一起綻放,生命的豐盛和喜悅,都在裡面。
我在八歲曾經有過美妙的經驗。遠足的前一天我得到一台半格相機,應該是我父親給我的,已經裝好底片,還可以拍二十張。我第一次被獲准攜帶這件大人的東西出門,我感覺自己充滿力量。到了霧氣繚繞的陽明山,我漸漸遺忘了其他同學,遺忘了集合時間,也遺忘了自己,一個人蹲在花叢裡,完全被小框框裡的那朵花吸引。小心翼翼的享用最好的樣子框住它。我明知道框框裡的花和框框外的花是一樣的,但是幼小的我也已然知道一旦拍下來,他們就會是不一樣的。為了想看看到底拍了什麼,於是打開了相機的背蓋,只發現黑黑的塑膠片,沒有附著半點畫面,我感到奇怪,以為沒有拍攝成功,卻意外的發現拍攝的張數回到零。我欣喜的,開始放縱的拍,每回覺得拍壞了,就打開一次背蓋。我想我那時候就已經觸及到攝影的本質和底片相機作為創作工具所面臨的困境,也同時經歷了傳統底片相機和數位相機所提供的,截然不同的心理狀態。隨著家庭環境劇變,接著沒有再碰過相機,無法繼續追究什麼原因拍壞了遠足的照片。
國中時期外婆給我一台紅色的傻瓜相機 Konica。有閃光燈。
我已經知道不可以隨便打開背蓋,我也知道可以放任何東西在鏡頭前,創造效果,我把媽媽的絲襪撐開放在鏡頭前幫同學拍攝具有柔焦效果的沙龍照。也讓弟弟按照我的步驟為我拍攝照片。這台傻瓜相機陪伴我一直到大學。我很訝異塑膠殼的相機可以應付各式場合,而且失敗率極低,現在看到那時期的照片,幾乎都是用它拍攝的。直到大學選修了新聞系的攝影課,開始接觸暗房,才發現我需要一台更能夠表現自我意識的相機。那時任職攝影師的親戚借了我一台相機,是 Nikon FM2 和一個標準鏡頭,事情變得有一點不一樣。
這次我去古巴拍攝的照片,主要是以 Nikon FM2 搭配 Rolleiflex 2.8F。另外有一台 Olympus 的半格相機,和 Ricoh GR 1v 做替代機。全部使用底片。拍立得全部用來當做禮物,送給當地協助我拍攝的哈瓦那朋友。